此篇是文化與動員:文化劇碼、同性婚姻對同志運動的影響(Culture and Mobilization: Tactical Repertoires, Same Sex Marriages, Impact on Gay Activism)的摘要與評論。在2004年,美國同婚尚未合法化,但是舊金山市短暫開放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在作者後續的調查發現,當時光是參與集體登記與結婚的儀式本身,就對於日後的婚平運動參與有動員的效果。
研究背景
社運研究逐漸將社會運動視做互動性的劇碼,而不只是組織的活動。Tilly 跟 Tarrow 關注社運做出集體訴求的表演與劇碼。訴求者必須在有限的文化脈絡中發明劇碼。學者們對於文化在社運中的角色逐漸重視,認為社運需要應用、創造、使用文化,才能做出集體訴求。
文化表演可以啟發團結,凝聚反對意識。但是較少人討論文化表演的動力以及影響。傳統的,國家中心的觀點認為同志運動是表達性的、朝向內部社群的,而非工具性的、朝向外部群眾的。但是作者認為,表達性與工具性的行動的對立被過度強調了。文化可以作為政治工具,達到潛在的動員效果。
因此作者想要了解在2004年,部分地區短暫開放同性婚姻的時期,同志多大程度上將結婚作為一種表達集體訴求的策略,以及結果為何。
理論架構
概念化策略劇碼 (tactical repretoire)
挑戰政治(contentious politics)認為政治倡議將抗議者、抗議對象與公眾透過挑戰式的表演聚集到劇碼裡面。而劇碼是從文化工具箱裡面找出的,按照已經建立的策略表演。
挑戰式的表演以及劇碼對社運來說是重要的,但是社運不只是挑戰式的表演,而是透過組織會導向未來動員的。因此,為何人們會做集體行動,是需要解釋的。
而另一方面,社會建構的觀點,關注社運的組織、網絡、意識形態的組成如何構成對當權者的挑戰。
策略劇碼的觀點,可以作為挑戰政治與社會建構觀點的橋樑。
- 策略劇碼並非隨性、突發的,而是刻意、有策略的訴求表達。挑戰者會刻意使用文化中的儀式,追求工具上及文化上的目標。
- 策略劇碼是關於在身體、象徵、實踐、論述的挑戰,如何被構框與部署,以促成體制以及文化上的改變。挑戰者會借用主流文化的儀式,例如同性婚姻借用一種由異性戀婚姻的儀式,成為成功動員抗議的手段。
- 策略劇碼透過集體身份認同動員支持者。挑戰式的劇碼可能會有外部與內部的效果。除了強化集體認同之外,也會影響到要影響的對象。
文化表現:社運的相互傳遞與影響
運動的相互傳遞 (spillover) :不同運動間的文化表現與劇碼會相互擴散,不論是在不同運動之間,或是在運動的前後期,皆會有此現象。之前的研究,例如McAdam的自由之夏,或是婦女運動的文化與劇碼到和平運動的擴散,或是工會運動的重振,都有劇碼的擴散。
在一個運動中的策略使用,都會為未來運動打開不同的機會。先前運動的人際網絡、構框與集體身份的創造,都會替日後的運動提供選擇。在社會運動部門中已經建立的的人際網絡、構框與集體身份的創造,都提供了未來運動出現的條件。
參與高象徵性的運動,能夠提供再參與其他政治行動的網絡。因此,作者認為2004年的愛之冬季的高度動員,導致了更大的運動身份及網絡的建立。
同性婚姻、同志運動與舊金山同婚抗議
同婚的歷史脈絡
在同志運動中,部分參與者會將舉辦婚姻儀式作為一種承認政治的手段。但是對於同性婚姻作為一種目標,一直是高度爭議性的。部分運動者認為,婚姻是一種將同志正常化 (normalizing) 的手段。直到1993 夏威夷 Baehr v Lewin ,同性伴侶有望贏得訴訟,後來導致全美一連串的反制運動之後,同運組織才開始推動同性婚姻。
公開婚姻儀式作為運動劇碼
而婚姻作為一種運動劇碼的層面上,1987年的同志運動就開始將公開的結婚儀式作為一種街頭劇場的抗議手段。同志運動者 McKay and Kotulski更是每年都會去政府部門登記結婚作為一種抗議。結果在 2004年2月的時候,因為舊金山的市長為了回應當時的總統小布希想要修憲禁止同性婚姻,開放舊金山市內的同性婚姻登記,因此兩人得以成功登記結婚。在她們之後,有大量同性伴侶排隊登記結婚,作為一種政治表態。
因此,作者想要了解,文化表演中的動力及帶來的影響。在此案例中,作者認為結婚不只是更人的動機,更是作為一種文化劇碼以戲劇化同志們的訴求,因此作者也想了解結婚如何能作為一種文化劇碼,以及其意涵。
研究方法
寄問卷給舊金山結婚的同志伴侶,並且對五個關鍵運動者以及四十二個同志進行值化的半結構訪談。
研究結果:
1. 公開結婚是文化劇碼,而非個人動機
多數受訪者表現出挑戰主導文化的心態。有81%的問卷填答者表示他們的結婚是出於政治動機的。在質化訪問中,受訪者表示他們是在挑戰異性戀常規的社會,以及重新定義婚姻體制的意義。即使有一些同志反對婚姻制度,但是他們認為自己的行動是在改變社會對於同志的態度,以及爭取同志的平等權益。
不過,依然有部分參與者結婚則是為了公開表達情感的重要性,或是私人原因。
2. 意向性 (intentionality)
公開結婚作為抗議的策略劇碼來自民權運動的午餐櫃檯靜坐 (lunch counter sit-in)。運動者認為這是一個這是一個好操作的劇碼,是一個可以帶來文化的、工具性的目標的策略行動,並且帶來了龐大的媒體關注。因此希望可以帶來法律與社會上的認可。
3. 集體身份
公開結婚也有對於運動的內部作用。在市政廳的集體畫面讓參與者感到他們是大的同志社群的一份子,受訪者表示他們感受到了團結感、與陌生人的情感分享,以及社群的支持。
公開結婚的影響
- 參與公開結婚的參與者大多有先前的運動經驗 (89%)
- 在運動後,參與者日後的運動參與增加了。運動組織加州婚姻平權 EQCA 大幅擴張,且有四成受訪者表示日後參與了後續的同運。而一開始就認為他們的結婚目標是政治意向的行動的填答者比起其他填答者有86%更可能參與日後的社會運動。
- 其他的變因,例如對現狀的不滿、生命史上的可及性,是否將婚姻視為政治行動以及在此事件之前的社運參與,都會決定在公開結婚後是否會有後續的運動參與。
在質化訪談中,三分之二的受訪者認為參與公開結婚對於日後運動有顯著的影響,且有近半的參與者從原先參與的其他運動(例如婦女運動),轉移到婚姻平權運動。也因為該次公開結婚運動激起了保守派的反對,同志參與者了解如何運用身份的部署作為策略去推廣婚姻平權。
作者發現了文化挑戰以及傳統政治策略的關聯。在2004年參與公開結婚者,在註冊的同婚被解消時則多使用傳統的社運技術,例如公開示威、組織參與以及遊說以表達不滿。因此可以看到文化策略劇碼對於日後的傳統政治運動有動員的效果。而在2004年抗議已註冊的同婚被解消者,後來則多投入現有的婚姻平權運動。
結論
此文證明了文化策略對於政治挑戰中有重要的效果。文化策略包含了對抗性、意向性以及集體認同,而對於後續的抗議是重要的。文化在政治挑戰中的角色,並不會造成人們忽略更大的政治議程,而是透過策略的創新達到動員的效果。政治不只是對於資源的競逐,也是對於論述權的爭奪。因此,文化策略的抗爭方式,不只是對於內部有凝聚的效果,更能對外界傳遞訊息。
台灣同婚的反抗潛能位於何處?
從Taylor的研究,回到台灣脈絡,其實可以問幾個問題(或許都有人做過了,但是我才疏學淺嗚嗚可能還沒看過)
- 台灣不同世代的同志運動參與者的參與動機、以及招募管道的變化?我推測在近年的同志運動中,除了因為自身同志身份而受到壓迫而轉向運動之外,這幾年經歷大型同志遊行或是婚姻平權集會等,一般會被視為比較「表達性」而非「工具性」的社運策略,經歷過的年輕族群應該很多。經歷過這些文化劇碼的參加者,是否也更傾向於轉向傳統社會、政治運動呢?換句話說,同志大遊行等表達性的集會是否也對運動組織有招募的效果呢?
- 台灣的婚平運動,使用了何種文化劇碼?而因為台灣並沒有向舊金山這樣大型的以集體結婚作為儀式的運動策略與政治機會,但我相信不管是利用結婚,或是其他方式,台灣應該也有屬於自己文化脈絡的文化劇碼。台灣的婚平運動,有什麼並非移植自美國脈絡,而是本土產生的呢?
- 同婚現在已經合法化之後,婚姻儀式本身,仍然有可能帶有反抗的潛能嗎?這個反抗必定是更幽微的,對著社會與人際互動,而非政治結構的,可是結婚作為一種反抗,還有可能存在嗎?如果存在的話,它的機制是什麼呢?
參考資料:
Taylor, Verta et al. (2009) “Culture and Mobilization: Tactical Repertoires, Same-Sex Weddings, and the Impact on Gay Activism.”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74: 865–890.